为了更好的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舒兰市机关工委批准,中共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支部委员并选举了支部书记。
此次补选委员及支部书记工作的圆满完成,巩固和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增添了新鲜血液,中共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表示,将以此次补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励志气、立骨气、砺底气,与党同心,与时代同频,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
补选工作完成后,中共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