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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入矫关” 守好“解矫门”—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社区矫正入矫、解矫宣告仪式
时间:2023-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社区矫正入矫、解矫宣告两项流程,直接关乎着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入矫、解矫宣告仪式,不仅能使社矫对象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也对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近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新入矫和服刑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开展了入矫、解矫执法监督活动。

把好“入矫关”


入矫宣告仪式由舒兰市司法局组织,严格按照法定宣告程序进行,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并向其宣读生效裁判文书,宣告社区矫正期限、矫正纪律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理规定及违反矫正规定的法律后果。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现场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并进行矫正宣誓,当场作出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的承诺。


入矫宣告仪式上,参与现场监督的检察官向新入矫人员提出要求,必须严格服从管理,遵守各项矫正制度,积极参加学习教育,认罪悔罪,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承诺将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守好“解矫门”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了舒兰市环城司法所组织的两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解矫仪式。解矫仪式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正式宣布矫正对象按期解矫,并叮嘱解矫对象今后要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下心理包袱,以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在解矫宣告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矫谈话,了解其生活、工作、思想状况及今后的就业安排和打算,帮助其明确日后的生活目标,增强懂法守法意识,预防重新犯罪。


检察机关现场参与社区矫正宣告仪式,有力凝聚检察监督和司法监督合力,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震慑作用,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有助于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化、严格化。接下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执行的检察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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