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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检察院二0一四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舒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敖 翔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2014年, 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年来工作回顾

 

一、着眼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法治舒兰建设。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5件208人、起诉342件433人,确保了舒兰社会治安的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打击侵犯财产类案件、毒品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案件,依法办理了孙某某、邹某某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等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案件;以维稳工作为抓手,依法办理以犯罪形式非正常上访、无理访案件17件42人,其中我院就王洪发敲诈勒索一案配合政法各部门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进行专题报导,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严维稳”和“以宽促和”相结合,全面落实五解工作机制,为舒兰社会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21件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8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围绕市委确定的建设“和谐平安舒兰”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部署,先后开展了集中惩治和预防严重刑事犯罪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平安建设联系抓点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着眼于构建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发展环境。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4件3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突出查办重点部门、热点领域案件。认真贯彻上级院及市委的决策部署,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和群众举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7件12人,占全部反贪案件的70%。严肃查办惠农利农领域案件4件6人查处发生在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继续坚持积极参与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有震动案件的侦办工作。2014年3月,我院反贪局配合吉林省纪委查办了长春龙嘉机场建设指挥部材料处原处长(副处级)葛某某涉嫌受贿犯罪案件,目前该案已侦结。2014年5月,我院又抽调14名干警,参与办理中央电视台系列案件,该案的侦查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舒兰专案组承担的侦查工作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高度肯定。通过这一系列大要案的查办,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我院在全国检察系统内赢得了一定的声誉。

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全年共查办渎职犯罪19件19人, 其中玩忽职守案件8件8人;滥用职权案件11件11人。我院查办的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渎职犯罪系列案件被评为吉林检察系统2014年度精品案例,我们的办案经验在省检察院召开的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推广。通过一系列渎职犯罪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为我市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推进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社会化“大预防”工作,已与全市46家成员单位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今年以来,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人员相继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法制讲座10次,受教育人员达700余人。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协助堵漏建制10件。配合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洁准入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次。

三、着眼于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1件1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2人,提请市院抗诉3件3人,在检察工作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不断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领域,着力推进“大民行”体制建设,与市法院签订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联席会议纪要》,并在人民法院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对确有错误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请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7件,向行政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4件,办理督促起诉工作3件,对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工作,检察室与看守所成功实现监控联网和信息联网,确保对看守所的羁押工作实时进行监督。全年共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6次,并对369名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考察,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率”达到了96%,创历年新高。

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服务能力。自控告申诉检察科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以来,我院按照舒兰市委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件,举报线索20件,今年初,专门成立工作组,对近三年来的特殊信访案件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确定专人包案处理,切实做好涉检信访稳控工作。

    四、着眼于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队伍,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把队伍建设工作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结合高检院部署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开门整顿、警示教育、文化建设、强化监督等措施,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整风精神,深入查摆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门纳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发送征求意见函2063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收到意见反馈596份,收集问题及建议104条,梳理确定问题72条,建议9条,梳理归类问题28项,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了每个问题都“帽子底下有人”。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通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了八项工作制度,使我院各项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更加科学,干警的政治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改观。结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双服”活动,走访帮扶10个大项目,建立了25个企业联系点,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立足把作风建设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院获得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吉林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市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年度文明单位、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市优秀警示教育基地、十佳检察服务站等多项荣誉,侦监、公诉、反渎、控申、监所、预防等单项检察工作在地区业务评比中进入先进行列。

虽然过去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思路不够清晰、方式不够规范,依托职能服务的切入点找得还不准、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在检察业务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力度还有待加强,监督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在纪律作风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有差距,缺乏“钉钉子”精神;个别干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漠视群众诉求等现象还没有彻底根除,在开展检察工作中紧紧依靠群众、紧密联系群众的渠道不畅。四是在队伍素质上,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职责任务的要求有差距,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还很突出,应对新情况、处理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五是在队伍建设上,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多,我院面临引进人才与留住人才两难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意见

 

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院、吉林市院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继续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不断细化服务举措,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更加注重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三、更加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的高压态势

四、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狠抓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提供人才保障。

五、更加注重接受外部监督工作力度。更加注重接受监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司法需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继续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络机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认真扎实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的落实,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为实现舒兰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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